为贯彻落实监管部门加快构建“大消保”工作格局要求,将消保工作融入公司经营全流程,2024年4月18日,平安产险辽宁分公司开展《高管一堂课》培训,分公司副总经理金轩为全省高级管理人员针对《保险销售行为管理办法》进行解读。
《销售办法》共6章50条,将保险销售行为分为保险销售前行为、保险销售中行为和保险销售后行为三个阶段,区分不同阶段的特点,分别加以规制。
保险销售前行为管理,对保险公司、保险中介机构业务范围、信息化系统、条款术语、信息披露、产品分类分级、销售人员分级、销售宣传等进行规制;保险销售中行为管理,要求保险公司、保险中介机构了解客户并适当销售,禁止强制搭售和默认勾选,在销售时告知身份、相关事项,提示责任减轻和免除说明等;保险销售后行为管理,对保单送达、回访、长期险人员变更通知、人员变更后禁止行为、退保等提出要求。
通过学习《销售办法》,平安产险辽宁分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深入了解了保险销售三个阶段中应遵循的规则和需履行的义务,加深了对《销售办法》的认识和理解。
平安产险辽宁分公司将始终坚持以客户为中心,从消费者的角度考虑问题,全面压实消保工作主体责任,继续积极落实消保工作各项要求,不断建立健全销售管理相关制度,构筑金融安全防线,为消费者权益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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